中共宁德市公路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涉及市公路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公路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2-1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3月15日至5月22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7年7月24日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指出市公路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5个方面11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工作基本情况
市公路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召开局党委扩大会、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针对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1个问题,提出32项具体措施,已完成32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9项;党内警告1人;诫勉1人;通报3人;3个基层党支部作检查;提醒谈话8人;整个巡察整改工作完成阶段性目标。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上级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省,相关分局已对公路系统执行政策不力原因做出说明,相关情况责任人已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强化管理,公路系统全体专技人员做出承诺,不得将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挂靠企业或其他单位取酬;去函省公路管理局要求加强审核资质把关,对有存在有公路系统干部职工职称挂靠的养护公司资质一律不予审核通过。三是限时整改,至2017年8月16日为止,柘荣、屏南、周宁、寿宁公路分局的13名相关人员已全部与关联企业脱钩。四是严肃问责,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柘荣公路分局局长王石荣予以诫勉谈话处理,通报批评1人处理,提醒谈话5人。
2.干部日常管理松懈。
整改要求:一是在全市公路系统转发《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交党〔2017〕38号)局属各单位,加强学习,要求全市公路系统科级干部出国(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二是市公路局党委和局属各单位做好审核把关,制定《宁德市公路局关于规范科级以下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科级以下在编干部和机关管理人员因私出国(境)一律要向所在单位报备,回国后及时销假。市局对所属单位每年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管理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予以追责。四是严肃问责。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给予黄志强党内警告处分,提醒谈话3人。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学习教育存在走过场现象
一是党委中心理论学习不规范问题,市公路局党委严格按照《中共宁德市公路局委员会2017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宁路党〔2017〕21号)执行,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学习都正式发文,明确学习参加对象、学习内容、学习时间,规范学习签到记录和学习笔记。每次学习都由主要领导或指定班子成员领学,结合公路工作,交流互动,提高学习成效。二是蕉城公路分局支部未组织开展四个专题研讨问题,2017年8月17日上午,市公路局江振团局长对蕉城分局党支部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蕉城分局党支部已重新制定开展四个专题学习讨论方案,从8月起,每月组织开展专题讨论。三是对“两准则四条例”学习不到位问题。2017年8月15日下午,市公路局党委书记黄界水对霞浦分局党支部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寿宁、柘荣、霞浦公路分局党支部结合中心组学习,制定“两准则四条例”学习方案,重新开展“两准则四条例”专题学习。霞浦分局党支部8月16日、17日、18日召开“两准则四条例”专题学习,寿宁分局分别于8月18日、8月21日、8月25日开展“两准则四条例”专题学习,柘荣分局党支部分别于8月16日、8月17日开展“两准则四条例”专题学习。寿宁、柘荣、霞浦公路分局班子成员做好学习笔记,撰写“两准则四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学习情况和班子学习心得体会已上报市局公路局党委。责成蕉城、寿宁、柘荣、霞浦公路分局党支部做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全市公路系统各党支部推行市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宁德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法(试行)》(属地党工委另有文件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加强公路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将落实党内政治生活7项重点工作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和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评先、兑现年度绩效奖挂钩。三是每年底由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3.专题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蕉城公路分局党支部于2017年8月8日召开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在会上做了深刻检讨,班子成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蕉城分局党支部书面检查和召开情况已上报市局党委。目前,蕉城分局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习廖俊波先进事迹活动,重新制定2015年、2016年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并在9月初和10月初分别召开“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基层党组织延迟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寿宁、福安分局党支部已对2011年后延迟换届情况进行说明;二是市局党委已确定由局政治处负责支部换届提醒工作,建立了基层支部换届提醒台账,要求基层支部换届前一个月必须上报换届请示报告,市局党委在换届前半个月予以批复。三是将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纳入年度党建考评检查内容,加大力度,确保支部及时换届。对确有客观原因,不能按期换届的,向上级党组织说明原因报告批准。
5.党费未按时足额缴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中党费缴交基数,指定专人,对2008年至2016年局机关直属支部党费缴交情况进行核查统计,在巡察期间已全部足额缴交。共补缴党费26786元,已于6月16日上缴市直机关工委。二是2017年4月起,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及时核定党员缴纳党费计算基数,重新明确党员交纳党费数额。完善党员党费收缴公示制,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交纳党费进度情况进行公示。三是蕉城分局党支部陈国辉等7名党员党费已全部补缴完成,于8月29日上缴蕉城区经信口党委;福安公路分局支部林云等九名党员党费已全部补缴完成,并于5月31日上缴福安市直机关委。四是把党费收缴工作纳入党建检查范畴,加大对基层分局支部党费工作的指导。责成蕉城和福安公路分局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2人作出通报批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当场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从2016年起,由下发责任状改为当场签订责任状,在市公路局每年初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局主要领导与局属单位班子、机关科室负责人当场签订责任状,一式二份,并由局监察科做好资料保存。二是责成蕉城分局党支部书记和党风廉政建设材料保管人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的书面检查;其次配备专门党建室存放党建档案,并指定专人做好党建材料的保管工作。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变相发放职工福利。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文件精神。组织相关部门重新认真学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明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对象、种类、标准。二是进一步规范劳动保护管理有关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重新对劳动保护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已制定下发执行文件《宁德市公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职工劳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宁路劳〔2017〕32号),严格按《福建省公路养护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发放,杜绝今后一切的变相发放现象。三是局机关所有不符合发放劳保用品的人员于2017年8月前已经退还2015、2016年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
(五)财务管理方面
1.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17年4月在巡察组检查发现问题同时,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在进行费用报销时,统一使用单据粘存单的,经手人、证明人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签字,经手人、证明人、财务审核、单位主管应在单据粘存单上签字,同时制作宁德市公路局报销单据粘贴单,规范发票粘贴,保持财务票据整洁。财务参加市交通局2017年6月1日召集的关于《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财监〔2016〕32号)的文件学习,同时进行全区公路分局范围内财务报销票据规范整改与指导工作,并制定《宁德市公路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并执行相关规定,下一步,我局在做好机关财务报销手续规范的同时,将不定时对全区各公路分局进行财务报销审核手续规范性进行检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2.内部控制管理不严造成浪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发现问题后,我局立即与宁德电信公司联系并进行核查,同时于2017年5月开始立即对18905031467手机数据卡进行停机保号。核查清楚原因原来是由于是宁德电信公司失误,致使在升级中产生2015年2月-2017年4月合计27个月产生24300元的超时费用,我局立即与宁德电信公司联系,该公司已于6月6日将超时费用24300元作退款处理返还我局。二是加强几个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宁德电信公司每月将扣款的明细单寄到我局财务科时,由财务科与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入账。三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以宁路综〔2017〕69号《宁德市公路局关于取消公路信息视频采集系统移动上网卡的通知》发文至9个公路分局,对2010年建立的公路信息视频采集系统的手机数据卡进行清理,对未使用的进行停机保号,以避免浪费现象。责成局工程科做出深刻书面检讨。
中共宁德市公路局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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