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侥幸违章施工 扣物处罚追悔莫及
来源: [公路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6-19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今天的教训太深刻,本来心存侥幸,没想到还是吃了大亏,今后施工一定先办理审批后施工。”当事人王某耷拉着脑袋叹气地说。6月13日,周宁县供电公司施工队负责人王某因心怀侥幸未经许可在302省道安后村路段擅自挖掘公路路肩埋设电缆,被周宁公路分局路政执法人员“逮”个正着,不仅要接受处罚,还要依法办理许可审批,当事人王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当日,路政执法人员巡查至省道302线安后路段时,发现右侧路肩上有10几个电力施工队工人正忙着准备在挖好的路肩上埋设电缆,路政人员依法责令施工队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经现场勘查,已挖掘路肩45米,埋设10公分管径的电缆4根。路政人员找来了该项目施工负责人王某,并对其进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出在公路上用地内埋设电缆,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闻讯后也赶到现场,交通执法人员制作了询问笔录,依法扣留了现场违法施工使用的工具,并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周宁路政提醒涉路施工企业,根据《公路法》第四十五条、《公路安保条例》第二十七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建设单位应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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