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一)
来源: [公路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2-11-2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证畅通”的公路工作方针,加强公路日常养护与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科学化的养护管理要求,逐步实现公路养护的良性循环。依据交通部相关技术规范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公路正常性小修保养(含桥、涵、隧道及构造物的养护),水毁防治、公路绿化,桥涵的定期检查,路况调查登记,交通量调查与观测、实施GBM工程等。
第三条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目标:保持路况良好、路容整洁,路肩平整密实,横坡适度,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隧道等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与自然景观协调美观;二级及以上公路应常年保持与路面中心线相适应的流畅、顺适、鲜明的分车道线、路缘石线、路肩外缘线等公路特征线型。
公路养护部门应注意收集、掌握路况和交通信息。路况信息包括有关公路设施的损坏、受灾等内容以及公路、桥梁、涵洞等构造物的形状、尺寸等基础数据。交通信息包括有关交通量、行车速度、交通堵塞、交通事故等内容。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省干线公路的日常养护作业,其它公路的日常养护作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路基工程养护
第五条 公路养护部门应通过对路基各部分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病害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或加固,消除病害根源。其工作内容包括:
一、维修、加固土路肩(硬路肩养护见路面工程)及边坡;
二、疏通、清理、维修排水设施;
三、维护、修理防护工程;
四、处理塌陷、检查险情、防治水毁;
五、消除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对路基的损害。
第六条 土路肩养护
一、技术要求:土路肩应无坑洼、隆起、沉陷、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坚实、整洁,与主车道连接平顺。
二、质量控制
1、土路肩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每年还必须全面整修一次。
2、土路肩横坡度为2.5%,以利排水;当横坡过大时,应用良好的亚粘土填补并压实;横坡过小时,应铲除整修至规定坡度。保证外观平顺,排水通畅,雨后不积水。
3、土路肩因暴雨、渗漏产生塌陷、冲沟、水土流失时,应检查原因并及时修补,采用与原路肩相同的土填平压实,恢复原有状态。
第七条 边坡养护
一、技术要求:路基边坡应稳定、坚固,坡面应保持平顺、坚实、无冲沟,其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二、质量控制
1、边坡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每年还必须全面整修一次。
2、路堑边坡出现冲沟或塌方时,应及时用粘土捣实并恢复原状。
3、当填土路堤边坡因雨水冲刷形成冲沟或塌陷时,应及时用粘性良好的土修补拍实并恢复原状。对较大的冲沟或塌陷,修复时应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形,然后分层填筑压实,并注意与原坡面衔接平顺。
4、对加固后的边坡,应加强针对性检查,如反复出现雨水冲刷等现象,应考虑增加防护设施。
第八条 排水设施的养护
一、技术要求: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地下管槽等排水设施应无淤塞,无积水,无草,无杂物,排水畅通,进出口维护完好,保证路肩、路面不积水。
二、质量控制
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地下管槽等排水设施要保证技术性能完好,满足排水需要。于汛期前后全面疏通清理一次,废弃物必须清理出公路范围。
2、遇特大暴雨、洪水必须上路巡查,及时排除堵塞,并疏通排水设施,保持水流畅通,防止水流直接冲刷路基。暴雨后应重点检查,如有冲刷、损坏,应及时修复加固,如有堵塞应立即清除。
3、排水设施产生塌陷、裂缝、掏空、孔洞等现象应及时按原结构型式予以修复,对砂浆剥落等病害,每年全线集中修复一次,修复质量不得低于原质量。
第九条 防护工程的维护
一、维护内容
1、挡土墙、护面墙、路肩墙等;
2、涵洞、通道出入口处直立式挡墙、八字墙等;
3、路堤、路堑边坡的浆砌片块石、预制块等。
二、技术要求:防护工程应保持完好无损坏,无坑洞、塌陷、松散、砂浆剥落、变形等现象,泄水孔无堵塞,沉降缝填缝料饱满完好。发现墙面有渗水现象应及时引排。
三、质量控制
1、防护工程的日常养护除经常检查其有否损坏外,每季度应步行检查一次,另外在反常气候、地震或重型车辆通过等特殊情况发生后应进行及时检查。
2、防护工程产生掏空、滑塌等现象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补工作,对于坑洞、勾缝砂浆剥落等病害每年全线集中修复一次;因雨水、洪水以及其它原因产生的冲刷、塌陷应及时分析原因、消除隐患、填平冲沟、稳定边坡、补植草皮。对检查和修复加固情况,应做好工作记录,设立档案备查。
3、挡土墙发生裂缝、断裂并且已停止发展时,可将缝隙凿毛,清除碎渣和杂物,然后用水泥浆填塞。
4、挡土墙的泄水孔应保持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如无法疏通,应另行选择适当位置增设泄水孔或在墙后增补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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